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清研环境 公告编号:2023-099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担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理理,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瑞彩,200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4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