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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源股份: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7

侨源股份: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86          证券简称:侨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乔莉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收到公司
副总经理乔莉娜女士《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1、乔莉娜女士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2%。

  2、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投资者利益,乔莉娜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1 万股且不高于 2 万股(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数)。乔莉娜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后、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本次增持主体及本次已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乔莉娜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直系亲属,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乔莉娜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899%;本次增持后,乔莉娜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911%。


  3、增持资金:自有资金。

  4、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乔莉娜女士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披露过增持计划,
并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该次增持计划乔莉娜女士增持了公司股份 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0%。

  5、乔莉娜女士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6、本次已增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增持日期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本

                                  (股)      (元/股)      比例(%)

          乔莉娜    2023-1-16    5,000      25.3000        0.001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投资者利益,拟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1
万股且不高于 2 万股(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数)。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乔莉娜女士将依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否。

  7、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乔莉娜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后、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乔莉娜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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