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4-028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4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3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582.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2]215Z0050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运用募集资金投资
1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42,253.09 42,253.09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48,253.09 48,253.09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582.85 万元,扣
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19,329.76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5,700 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 13,629.76 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49%,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承诺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 12 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49%。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也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