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66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3 名非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
二届监事会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玉田先生(董事长)、石章琴女士、姚作文先生。
独立董事:沈建中先生、张建伟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上述 5 名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建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玉田先生、沈建中先生、姚作文先生;王玉田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张建伟先生、沈建中先生、姚作文先生;张建伟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沈建中先生、张建伟先生、姚作文先生;沈建中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建伟先生、沈建中先生、王玉田先生;张建伟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王玉田先生,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张建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朱大伟先生(监事会主席)、阳菊梅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刘淑芳女士。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聘任王玉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张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陈大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聘任丁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陈大卫先生、证券事务代表丁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379860
传 真:0512-57379860
邮 箱:hrdzq@hrdconn.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世向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世向先生与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占世向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2 日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王玉田先生:197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
年 6 月毕业于湖南邵阳学院,专业为模具制造与设计。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先后
于深圳隆腾科技电脑厂、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昆山康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5 月,
任上海希尔盖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事业处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职于
昆山鸿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玉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2,799,24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4.90%。王玉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石章琴女士为夫妻关系。王玉田、石章琴与公司股东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玉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石章琴女士: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于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任行政助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3 年期间先后开办并经营昆山开发区信杰五金商行、昆山市玉山镇新恩迪五金商行。
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职于昆山鸿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9月,在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石章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63%。石章琴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王玉田先生为夫妻关系。王玉田、石章琴与公司股东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石章琴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姚作文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历任深圳隆
腾科技电脑有限公司课长、昆山捷讯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课长、昆山捷皇电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作文先生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10%,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姚作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沈建中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2011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职于华夏银行;
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曾任职于苏州膜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行;2020 年 1 月至今,任佛山市南海区苏科大环境研究院副院长;现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建伟先生:198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
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证券部高级
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月,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融资部业务总监;
2022 年 1 月至今,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计部授薪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