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49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田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7)、《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3-048)。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51)。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即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3)。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本次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提名王玉田先生、石章琴女士、姚作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6.01 选举王玉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02 选举石章琴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03 选举姚作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当选的独立董事将和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提名沈建中先生、张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沈建中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建伟先生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建伟先生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当选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两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7.01 选举沈建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02 选举张建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当选的独立董事将和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3:30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58)。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