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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鸿日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52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38.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582.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2]215Z0050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42,253.09        42,253.09          -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8,253.09        48,253.09      6,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偿还银行贷款                        -                -          5,7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5,700.00

 合计                            48,253.09        48,253.09      11,700.00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 35,850 万元,未超过前次现金管理审议额度和期限。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及与签订协
定存款协议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
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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