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22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先生
容诚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
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众源新材、天华超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嘉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605338)、聚灿光电(300708)等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计亿,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方科技(603005)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蒙,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
泰禾智能(6036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容诚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例会暨2022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容诚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