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刚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
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该议案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不存在表决,一致同意将《关于制定公司监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刚树先生的书面辞
任报告。余刚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余刚树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余刚树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其辞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余刚树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补选何少玲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任暨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 2024 年经营计划,经公司管理层充
分的研究分析,公司谨慎地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