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 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应当至少包括1名会 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应当至少包括
计专业人士。公司设董事长1人。 1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
事长1人。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董事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