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等规定,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禄电子”)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7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4,806.02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532.5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4,273.4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
金证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招股说
明书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68.2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605.2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1,605.28
项 目 序号 金 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38,757.09
利息收入净额 C2 468.8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8,757.09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68.87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E=A-D1+D2 63,317.06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F 33,317.06
差异 G=E-F 30,000.00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633,170,557.60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333,170,557.60 元差
异 300,000,000.00 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收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保本收益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方 发行方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产品 到期日
(万元) 期限
1 公司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 尊客悦享 10 号-粤开证券 20,000.00 362 天 2023 年
公司 保本收益凭证 12 月 11 日
2 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东莞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000.00 181 天 2023 年
公司清远分行 (三层看涨)20220835 6 月 26 日
3 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东莞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000.00 181 天 2023 年
公司清远分行 (三层看跌)20220836 6 月 26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 2023 年
4 公司 公司清远分行 层区间 90 天结构性存款 3,000.00 90 天 3 月 30 日
(产品代码:NGZ02734)
湖北金禄科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5 有限公司(以下有限公司清远市分 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 3,000.00 169 天 2023 年
简 称 “ 湖 北 金行 存款 6 月 29 日
禄”)
合 计 3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共设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44683701040029040 299,211,815.64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
44683701040029065 1,545,029.82 活期存款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东城支行 518000013753151 30,600,343.68 活期存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沿江路支行 9550880024218000332 1,692,767.11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营业部 120907693810822 120,601.35 活期存款
合 计 333,170,557.6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金融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