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9 月 25 日。
2.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2.2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15%。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2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13%。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26.98 元/股。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25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2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0.1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36%。其中首次授予 24.15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10%;预留 6.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万股的 0.0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5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20%,其中首次授予 12.54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1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1.59%;预留 4.0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20.00 万股的 0.0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3.33%。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 占本次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类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总 划公告日总
票数量 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万股)
1 段正刚 中国 董事长,总经 3.20 10.61% 0.04%
理
2 许少东 中国 财务总监 1.60 5.31% 0.02%
核心骨干员工(25 人) 7.74 25.67% 0.09%
预留部分 4.02 13.33% 0.05%
合计 16.56 54.93% 0.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包括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先生、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先生的兄弟段正
勇先生、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先生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侯彦刚先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新林先生的兄弟王新斌先生。除此之外,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其他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5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16%,其中首次授予 11.61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20.00 万股的 0.14%,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38.51%;预留 1.9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20.00 万股的 0.02%,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57%。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二类限 占本次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
类别 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划公告日总
(万股) 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25 人) 11.61 38.51% 0.14%
预留部分 1.98 6.57% 0.02%
合计 13.59 45.07% 0.1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包括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先生的兄弟段正勇先生、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先生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侯彦刚先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新林先生的兄弟王新斌先生。除此之外,本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他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26.98元/股。
6、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首次授予第
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0%
止
首次授予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首次授予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预留授予第
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止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