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4.66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9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 回购方案概述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
2024 年 5 月 13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802,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802,500股后的98,19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4,369,125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 含 税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4,369,125元 /100,000,000*10= 3.43691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436912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4.66 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35元/股-0.3436912元/股≈34.6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