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121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
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贤明先生、宿迁赛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宿迁赛晖”)和宿迁赛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宿迁赛跃”)的通知,获悉张贤明先生、宿迁赛晖、宿迁赛跃与云南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可转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 可转债比 债余额比例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张) 例(%) (%)
张贤明 否 804,000 88.87 9.32 2023-9-1 2024-10-25 云南信托
宿迁赛晖 否 521,520 93.06 6.04 2023-9-1 2024-10-25 云南信托
宿迁赛跃 否 187,200 100.00 2.17 2023-9-1 2024-10-25 云南信托
合计 1,512,720 - 17.53 - - -
注:上述股东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2024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计算所得。
2、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可转债质押解除之日,上述股东所持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持有可转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剩余质押可 剩余质押
持有数量 债占公司 押前质押可 押后质押可 转债占其所 可转债占
股东名称 (张) 可转债余 转债数量 转债数量 持可转债比 公司可转
额比例 (张) (张) 例(%) 债余额比
(%) 例(%)
张贤明 904,697 10.48 804,000 0 0 0
宿迁赛晖 560,390 6.49 521,520 0 0 0
宿迁赛跃 187,200 2.17 187,200 0 0 0
合计 1,652,287 19.15 1,512,720 0 0 0
注:本公告中数据差异原因系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