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4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沈俊先生、赵冀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因原保荐代表人沈俊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决定委派周凌轩先生接替沈俊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凌轩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赵冀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董事会对沈俊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附件:周凌轩先生简历
周凌轩先生: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执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