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2-021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9 日
9:15-15:00。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 999 号 17 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庆灿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472,257,11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84.33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48,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0.16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3,357,11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1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00,989,61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8.03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7,632,5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3.86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3,357,1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709%。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苏庆灿先生、陈凤国先生、张广斌先生、李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1 选举苏庆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2,255,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988,4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表决结果:苏庆灿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凤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472,255,8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988,3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表决结果:陈凤国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广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2,255,7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988,2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
表决结果:张广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2,255,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988,4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表决结果:李晓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志强先生、郑文礼先生、扈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 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2,255,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988,4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表决结果:王志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文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2,255,8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988,3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表决结果:郑文礼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扈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2,255,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988,4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表决结果:扈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黄妮娅女士、张秀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3.01 选举黄妮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472,255,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988,4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表决结果:黄妮娅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张秀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472,255,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988,4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表决结果:张秀恋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霞、乔心如
3、法律意见: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
1、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