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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65 深市 华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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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2-12-15

华新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华新环保                                股票代码:30126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
                      街 4 号 3-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公司”
或“华新环保”)股票将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之“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02,973,182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71,844,308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
业为“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T-3 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0.42 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T-3 日),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情
况如下: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T-3 日股票  对应扣非  对应扣非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元  前静态市  后静态市
                      (元/股)  (元/股)    /股)    盈率倍数  盈率倍数

 中再资环  600217.SH      0.22      0.21      5.43      24.39      26.40

 东江环保  002672.SZ      0.18      0.18      6.13      33.53      34.85

 启迪环境  000826.SZ      -3.17      -3.18      3.76      -1.18      -1.18

 大地海洋  301068.SZ      0.61      0.58      27.02      43.99      46.41

 超越环保  301049.SZ      0.91      0.72      24.06      26.47      33.51

                        平均值                              32.10      35.3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已剔除启迪环境的市盈率负值。

  本次发行价格 13.28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6.88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后静态平均
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超出幅度 31.64%,可能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公司就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1、发行人具有业务资质优势

  发行人所处的固废处理行业的细分行业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获得相应资质是进入行业的先决条件,行业存在较高的资质壁垒。发行人拥有电子废弃物拆解资格,报废机动车拆解资格以及 36 大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的资格,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R2 认证,并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拥有的资质覆盖多个领域,能很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取得上述资质的是发行人业务能力较强的体现,同时能够为发行人在行业的其他细分领域开拓业务创造条件。

  2、发行人具有服务地域优势

  发行人总部位于北京,背靠京津冀工业带,靠近我国北方规模最大的循环经济园区“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周边企业对拆解产物的需求旺盛,更容易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发行人拥有两家从事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的子公司云南华再和内蒙古华新。二者均为当地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之一。子公司的布局增强了业务辐射范围,拓宽了整个公司的回收和销售渠道,同时避免了业务布局在区域上的重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区域风险。此外,发行人危险废物处理业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地处内蒙古中部地区,紧邻山西省北部,当地土地资源丰富、交通便利,适宜从事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理量存在巨大缺口,市场空间巨大。

  3、发行人具有技术水平优势


  发行人已具备较强的独立研发能力,目前已取得 84 项专利,并拥有以“废旧电视机/电脑立体拆解工艺”、“平板电视显示器处理技术”、“废旧冰箱预拆解技术”、“冰箱塑料在线分选技术”和“废旧冰箱泡棉颗粒物气体在线吸附过滤技术”为主的核心技术,并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提升拆解和管理效率,成为发行人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发行人还拥有旧服务器性能检测设备、旧服务器信息擦除设备两个实用新型技术,该技术相对成熟,可以快速、精准完成服务器等的数据擦除,使业务具有稳定持续经营能力。

  4、发行人具有回收渠道优势

  发行人积极拓展回收渠道,经过多年业务积累,发行人已建立起多元、稳定的固体废物回收渠道,形成一定的渠道优势。发行人是中央直属机构和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指定环保回收机构,并与多家大型企业、4S 店、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域内规模较大的个人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发行人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5、发行人具有产业链优势

  发行人具备综合处理处置电子废弃物、废旧电子设备、报废机动车和 32 大类危险废物的能力,处理范围较为广泛。在电子废弃物和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会产生废线路板、锥玻璃、荧光粉、含汞灯管和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此类危险废物应该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发行人本身即拥有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可以将其中荧光粉和含汞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给公司内部的危险废物处理子公司处置,实现固体废物从回收到资源化利用再到最终处置的全流程处理。发行人在固废处理领域较为完整业务链条,可以更好地发挥业务间的协同效应,为下一步多个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提供了依托和保障。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电子废弃物拆解、报废机动车拆解、废旧电子设备回收 再利用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当宏观经济下滑时,“四机一脑”等电子产品和机 动车等更新换代周期相应延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设 备数量相应减少,从而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收入下降;与此同时,当宏观经 济出现不利变化时,工业企业开工率随之降低,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相应减少, 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危险废物处置业务收入下降。此外,当宏观经济下滑时,大 宗商品价格通常随之下降,公司电子废弃物和报废汽车拆解产生的金属类、塑 料类等拆解产物的下游市场需求减弱,销售价格降低。综上,当宏观经济出现 下滑时,可能会对公司的收入和毛利产生不利影响。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降低的风险

    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环保部按照废旧家电处 理企业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国家发展改
 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
 发布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指出 “研究完善基金征收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基金补贴标准;条件成熟时统筹研究扩 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落实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机制。” 主管部门在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的同时,为尽早实现基
 金收支平衡,存在调低基金补贴标准可能。2021 年 3 月 22 日,财政部、生态环
 境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 金补贴标准的通知》,对废弃电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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