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恩康”、“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5,9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03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5,91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3.23 元/股(不含 23.23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23.23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等于93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112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21,4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12,099,020 万股的 1.00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9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3月1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3月18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19.9307元/股。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证裕投资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43.5022万股,与初始预计认购股数591.0000万股相差47.4978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8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43.502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2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342.9978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19.9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9.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9.93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
处行业为批发业(F51)。截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8.25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9.9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8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68.99%,有以下四点原因:1、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F51)”;同时发行人属于综合性的医药公司,发行人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属于“医药制造业(C27)”,药品、医疗器械代理销售业务属于“批发业(F51)”,口罩等医护用品生产销售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自产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3.30%、21.12%、54.40%和 47.59%,自产产品的占比显著提升。2、发行人 2020 年综合
毛利率水平为 54.82%,“批发业(F51)”行业中 93 家公司 2020 年平均毛利率
水平为 12.93%,发行人盈利能力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核心产品爱廷玖、和胃整肠丸、沃丽汀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市场竞争格局良好且具备一定的潜力,将有效支撑发行人的盈利水平。3、发行人以成为创新驱动型综合性医药企业为目标,依托代理运营业务产生的稳定现金流,将药品自主研发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建立功能性辅料和纳米给药关键技术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关键技术平台及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技术平台三大医药研发技术平台。2018 年,发行人自主研发的注射用多西他赛聚合物胶束(化药 2.2类)取得了临床试验批件,为我国第一家取得注射用多西他赛聚合物胶束临床试验批件的企业。同年,发行人与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上海凯茂达成合作,上海凯茂负责注射用多西他赛聚合物胶束后续临床开发、生产批文的申报、产品生产及销售,并承担相关环节的费用,发行人将获取“首期付款+里程碑付款+未来销售提成”的回报。2020 年,发行人自主研发的“爱廷玖”盐酸达泊西汀片是国内首家按照化药 4 类申报,并按照与原研质量一致性评价要求获批的同类品种,
为国内“首仿”,2020 年 8 月上市至 2021 年 6 月销售额达到 13,093.65 万元。公
司研发项目储备丰富、并形成了良好的梯队,预计未来陆续有自主研发的药品取得药品注册批件,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有效提升发行人的盈利能力。4、发行
人具备较强的营销网络及商业推广优势。经过 20 余年的推广实践与创新,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医药产品运营推广经验,组建了一支熟练且富有经验的专业营销队伍,并逐步形成了从产品筛选到市场策划再到持续维护的完善市场推广体系,积累了丰富的营销经验。公司医药产品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全国 28 个省级区域,形成了具备规模的销售渠道网络,可将药品快速的推向全国市场,为后续在研药品投产后市场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2)截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T-3 日),可比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元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股) (扣非前) (扣非后)
1110.HK 金活医药 0.0188 0.0063 0.33 17.74 52.99
集团
0867.HK 康哲药业 1.0297 1.0857 8.47 8.23 7.80
1345.HK 中国先锋 0.0416 0.0372 1.76 42.27 47.25
医药
837090.OC 泛谷药业 2.2321 2.0518 25.00 11.20 12.18
300723.SZ 一品红 0.7833 0.5055 28.28 36.10 55.94
300086.SZ 康芝药业 0.0208 0.0461 8.18 394.14 177.35
均值 - - - 36.10 55.9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T-3 日)。
注 1:2020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T-3 日(2022 年 3 月 15 日)总股本。
注 2: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异常值(康芝药业)、新三板挂牌公司(泛谷药业)和港股上市公司(金活医药集团、康哲药业、中国先锋医药) PE 值。
本次发行价格19.9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8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3月15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68.99%;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55.94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