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博”、“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2023 年 1 月 12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为 33.19 倍。本次发行价格 30.85 元/股对应的 2021 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63.45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3.19 倍,超出幅度为91.17%;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9.49 倍,超出幅度为 60.67%。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2,154.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348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2,154.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6.57 元/股(不含 36.57 元/
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6.57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2,820万股(不含 2,82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以上过程共剔除168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93,31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19,070,870.00 万股的 1.013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8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1 月 1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1 月 1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0.85 元/股。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607.700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30.85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7.5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40.2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63.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53.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0.85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格力博属
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19 倍。
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1年扣 2021年扣 T-4日股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非前EPS 非后EPS 票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1年) (2021年)
大叶股份 300879.SZ 0.3470 0.1969 17.22 49.62 87.47
创科实业 0669.HK 4.0541 4.0541 83.17 20.52 20.52
巨星科技 002444.SZ 1.0561 0.8928 19.74 18.69 22.11
泉峰控股 2285.HK 1.9956 1.2441 34.66 17.37 27.86
平均值 26.55 39.49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1月12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A股总股
本;
注3:创科实业、泉峰控股均为港股上市公司,收盘价原始货币为港元,换算汇率为2023年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兑人民币0.8664元。
本次发行价格 30.8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63.4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1月12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3.19 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年平均扣非后静态市盈率 39.49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第一、市场前景广阔优势:全球园林机械行业的主要市场是生活绿地面积广阔的北美和欧洲国家,传统上以燃油动力为主。近年来,随着锂电池、无刷电机、智能电控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节能环保的需要,园林机械行业正经历从燃油动力到新能源动力的革命性转变,市场空间巨大。相比于传统的燃油动力园林机械,新能源园林机械具有清洁、轻便、低噪音、低运行成本、无尾气异味等多项优势,深受消费者青睐,市场占比逐年增加。根据 TraQline 统计数据,在北美地区的户外动力设备(OPE,Outdoor Power Equipment)领域(不
含坐骑式产品),新能源园林机械市场份额已经自 2010 年的 13%增长至 2021 年
的 36%。随着人工智能和无人驾驶的技术创新,基于锂电池动力平台的园林机械产品的智能化和无人化是未来发展趋势。消费习惯的改变与技术上的突破,正在加速颠覆并重塑园林机械行业格局,从而为公司未来增长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
第二、深具预见性的自有品牌建设优势:公司高度重视自有品牌的建设和培育,自 2009 年开始,先后创立 greenworks、POWERWORKS 等品牌。通过多年的渠道拓展、品牌推广及运营,公司自有品牌 greenworks 的知名度及美誉度持续提高;公司 greenworks 品牌产品在美国新能源园林机械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在美国电商平台 Amazon,公司 greenworks 品牌割草机、吹风机等多款产品常年位于“Best Seller”(最畅销产品)之列,销量及用户口碑均保持市场前列。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比例持续提高,2022 年 1-6 月,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达 65.53%,已成为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三、全渠道覆盖的销售模式优势:作为专注于新能源园林机械的制造商和品牌商,为了迅速占领市场,公司在销售方面采取了全渠道覆盖模式,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
1)经过多年努力,公司与北美和欧洲知名商超如 Lowe’s、Costco、TSC、
Harbor Freight Tools、Bauhaus、Menards 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公司自有品牌或商超品牌产品;
2)公司敏锐认识到电子商务消费的巨大潜力,公司在创办自有品牌伊始即开展与线上渠道的合作,在 Amazon 等主要电商平台上多年占据领先的品类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大力发展自有网站电商渠道,近年来收入快速增长。
3)针对专业园林机械领域产品销售的特点,公司已经与欧美主要园林机械经销商,如 Handy、Carswell、Willand 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此外,公司同时为园林机械领域知名品牌企业,如 STIHL、Toro、Echo 等,
提供 ODM 产品。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已建立起“线上+线下”的全渠道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