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5 证券简称:通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34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0,693,623.9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646,376.0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78 号”《验
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 20,478.13 20,478.13
能工厂技改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5,041.20 5,041.2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4,519.33 34,519.3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 20,478.13 6,437.40
能工厂技改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5,041.20 604.63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4,519.33 16,042.03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决定将“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计划完成日期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
2022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工厂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公司IPO上市进度的影响,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原计划时间有一定的延后,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