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普瑞眼科所属
行业为“卫生(Q83)”,截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卫生(Q83)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96 倍。本次发行价格 33.6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
薄后市盈率为 58.77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4 日(T-4 日)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20.04%;低于可比公司 20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66.67 倍。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587 号文予以注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3,740.4762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2022 年 6 月 10 日(T-6 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了发行人 2021 年年报审计数
据、2022 年一季度审阅数据以及 2022 年 1-6 月经营业绩预计,对于发行人 2021
年年报业绩以及2022年1-6月经营业绩预计出现下滑的情况,作如下重要提示:
发行人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增长 25.54%,2021 年净利润较 2020 年
下降 13.81%。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由于眼科医疗服务市场需求仍然旺盛,带动行业内公司收入的快速增长;发行人 2021 年净利润水平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1)2020 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及地方政府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阶段性减免了发行人各项社保及部分房屋租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 2020 年度净利润水平。2021 年度发行人未再享受上述减免;(2)
发行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会计信息不予调整。因此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数据采用原租赁准则编制,与采用新租赁准则相比,对当年净利润的影响约增加 2,000 万元,而 2021 年度则采用新租赁准则编制,造成了 2021 年净利润较 2020 年有所下降。
发行人预测 2022 年 1-6 月实现销售收入 82,000 万元至 85,000 万元,预期与
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预测 2022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0 万元
至 4,100 万元,同比下降 70.92%至 37.25%;预测 2022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0 万元至 4,000 万元,同比下降 70.20%
至 33.77%(上述预测系发行人管理层预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自 2022 年 3 月下旬以来上海、北京等地区新冠疫情的爆发,全国各地的疫情管控措施有所加强,导致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上海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北京华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等所在的城市开设的实体医院无法正常经营,给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带来了较大不利影响。2022 年二季度全国防疫形式仍然错综复杂,不排除该期间发行人开设的医院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措施有所升级,进而影响发行人 2022 年上半年业务经营,因此出于谨慎性原则,在 2022 年一季度业绩同比上升的情况下,发行人预计 2022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但随着上海、北京等地区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好转,发行人已在积极准备复工复产。随着各地区
复工复产的不断推进,预计 2022 年上半年积聚的眼科诊疗刚性需求将在下半年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从而带动发行人 2022 年下半年业绩的提升。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0.23 元/股(不含 40.23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0.23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200 万股的配售对象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剔除,拟申购量小于 790 万股(不含 79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删除。以上过程总共剔除 123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6,19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6,607,590 万股的1.001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3.6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6 月 2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3.65 元/股,不
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4、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87.0238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33.65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4.0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0.2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8.7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3.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3.65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普瑞眼科
所处行业为卫生(Q83)。截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96 倍。
本次发行价格 33.65 元/股对应的 2021 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8.77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4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20.0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T-4 日股票 2021 年静 2021 年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元/ 态市盈率-扣 态市盈率-扣
(元/股) (元/股) 股) 非前(2021A) 非后(2021A)
300015.SZ 爱尔眼科 0.4285 0.5133 36.84 85.97 71.78
301103.SZ 何氏眼科 0.5465 0.4798 29.54 54.05 61.57
- 华厦眼科 0.9098 0.9520 - - -
3309.HK 希玛眼科 0.0152 0.0037 3.82 251.32 1,032.43
均值(剔除华厦眼科、希玛眼科) 70.01 66.6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
股本;
注 3:“希玛眼科”、T-4 日股票收盘价及 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均以人民币计量,
汇率采用 2022 年 6 月 14 日(T-4 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
注 4:华厦眼科尚未完成 A 股上市、希玛眼科为 H 股上市公司,其估值与 A 股上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