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市场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市场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晓新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晓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朱晓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市场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简历
朱晓新先生:1978 年 02 月生,本科学历。200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0 月历
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员、营销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晓新先生持有中信证券瑞泰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71%的出资份额,该资管计划持有公司 1,833.33 万股股份。朱晓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