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0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增持股份计划基本情况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岚岚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完成。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设股票价格区间限制,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结合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股份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岚岚女士通知:潘岚岚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本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是潘岚岚女士。潘岚岚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岚岚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潘岚岚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前期增持计划情况
计划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的 12 个月内无披露增持计划的的情况,也无增持股份的情况。
3、股份减持情况
计划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岚岚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做出增持公司股份的决定。
2、增持股份金额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 50 万元(人民币)。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设股票价格区间限制,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结合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完成(2023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
5、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关于增持主体身份的说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不基于计划增持主体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不影响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限
计划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8、相关承诺
计划增持主体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其他说明
计划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或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影响,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报告;
2、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