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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博医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泓博医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20 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 59 号 12 幢二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Ping Chen 博士主持召开,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
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程立先生、邵春阳先生、尤启冬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971.7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61.92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35 元/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48,716.3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11,754.47 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
中“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若在本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1,857.93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内公司年审业务有较丰富的审计经验,可以满足中国大陆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拟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负责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4 年度 3位独立董事津贴合计为 60 万元/(含税)。对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等构成。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支付薪酬。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 2023 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 Ping Chen、蒋胜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 Ping Chen 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71.39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3%。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中期拟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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