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3-
041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镇江沃土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锡惠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朴检测”)
于 2023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1),公司股东镇江沃土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镇江沃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锡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惠投
资”)计划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 1,200,000 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上述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
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的,上述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
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镇江沃土和锡惠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
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江沃土和锡惠投资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锡惠投
资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314,927 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24%。镇江沃
土尚未进行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 减持占总
(元/ 间(元/股) 数 股本比例
股) (股) (%)
镇江沃土 集中竞价交易 - - - - -
大宗交易 - - - - -
锡惠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3/7/3-
16.28 15.68-16.67 314,927 0.2624
2023/7/27
大宗交易 - - - - -
合计 314,927 0.2624
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镇江沃土及锡惠投资累计减持比例为0.2624%。上
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镇江沃土 合计持有股份 7,900,575 6.5838 7,900,575 6.5838
其中:无限售条 7,900,575 6.5838 7,900,575 6.583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_ _ _ _
锡惠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1,274,931 1.0624 960,004 0.8000
其中:无限售条 1,274,931 1.0624 960,004 0.8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_ _ _ _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减持股份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镇江沃土及锡惠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江沃土及锡惠投资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述股东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即锡惠投资、镇江沃土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锡惠投资、镇江沃土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
三、备查文件
镇江沃土及锡惠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