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2 年 01 月 0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朱敦尧先生、吴珩先生、欧 阳业恒先生、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葛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汤湘希先生、蔡忠亮先生、王宇宁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独立董 事候选人汤湘希先生、蔡忠亮先生、王宇宁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 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敦尧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1986年 7月 至1988年12月 , 任 国 家 测 绘 局 科 学 研 究 所 助理研究员;1989年1月至1993年9月,任北京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系讲师;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于东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6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东京大学从事博士后工作;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任日本Xanavi公司导航事业部部长;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任日本微软公司ITS部经理;2002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日本适普公司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14年11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9月至今,任武汉光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 1月 至 今 , 任 武 汉 大 学 卫 星 导 航 定位技术研究中心兼职教授;2012年 7月 至 今 , 先 后 任 光 庭 有 限 和 光 庭 信 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朱敦尧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890.70万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01%,同时,通过分别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3.30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44.42%,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鼎立恒丰、励元齐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敦禹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 公 司 法 》 第 146条 规 定 的 情 形 , 不 存 在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确 定 为 市 场 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王军德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至2012年7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 司 首 席 运 营 官 ; 2012年 7月 至2015年8月,任光庭有限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光庭信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军德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6.20万股股份, 占公司 股 份 总 额 的 0.4988%, 同 时 , 通 过 持 有武 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万 股, 通 过 持 有 国 金 证 券 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8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8114%;系鼎立恒丰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联 关 系 ; 未 发 现 有 《 公 司 法 》 第 146条 规 定 的 情 形 , 不 存 在 被 中 国 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吴珩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固定收益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9年4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科科长、执行总监助理兼财务会计科经理;2009年4月至2015年4月,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19年7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 部 副 总 经 理 ; 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 6月 至 今 , 兼 上 海 汽 车 集 团 金 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光庭信息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 第 3.2.4条 所 规 定 的情形。
(4)欧阳业恒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1999年 毕 业 于 暨 南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 2011年 8月 加入中海达,历任中海达投资发展中心副总监、总监;董事长助理兼集团企业发展中心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中海达董事长特别助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光庭信息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欧阳业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李森林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北京新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5年3月,于福州大学攻读地图与地理信息系统硕士;2005年3月至2012年7月,任光庭导航数据(武汉)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光庭有限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2015年8月至今,任光庭信息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森林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9.60万股股份, 占公司 股 份 总 额 的 0.3196%, 同 时 , 通 过 持 有武 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万股,通过持有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72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0.7376%;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葛坤先生:1973年12月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3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中汽投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北京中油燕宾油料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任武汉奥雅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今,历任光庭信息财务部长、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光庭信息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葛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0万股,通过持有国金证券光庭信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万股, 合 计 持 有公 司 股份总 额 的0.252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 有 《 公 司 法 》 第 146条 规 定 的 情 形 , 不 存 在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确 定 为 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 第 3.2.4 条 所 规 定 的 情 形 。
附件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汤湘希先 生 : 1963年 10月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汤湘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2)蔡忠亮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今,于武汉大学地理信息与地图科学系任教;现任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6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忠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