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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2-06-01

亚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市千灯镇汶浦中路 26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0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8,08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2年6月1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次发行的相关责任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通过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风险扼要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环保风险

    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涉及化学反应,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性排放物和噪声。2017 年,江苏省对化工行业开展结构调整,经与当地政府协商,公司昆山工厂逐步减少产能,并于 2019 年末拆除全部生产设备;报告
期内,发行人其他生产型子公司江西亚香、南通亚香、武穴坤悦不存在因环保限产或重污染领域相关监管政策被当地政府要求拆除设备或采取其他限产措施的情形。但随着国家对环保的要求日益严格以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或环保要求升级,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加强环保监管,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环保工作不到位等原因,或受政策环境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发生意外停产、减产、限产、生产设备拆除事件或遭受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随着相关环保标准的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从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影响收益水平。(二)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和凉味剂产品出口地主要为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27%、68.58%和67.58%,其中美国地区收入分别占42.25%、40.77%和39.68%,占比相对较高。
    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美国已陆续对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包括了公司向美国客户销售的除香兰素之外的其他主要产品。2019年9月起,美国正式对3,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中第一批开始加征15%关税,其中包括公司向美国客户销售的香兰素产品。随着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签署,2020年2月起,美国约1,2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从15%降至7.5%,3,000亿美元内的其余部分商品不再加征关税。

    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目前公司出口美国的香兰素产品、其他产品被分别加征 7.5%、25%关税。公司直接向美国客户销售产品或通过美国亚香向其销售产品,其中公司通过美国亚香销售部分产品将直接承担上述新增关税成本。2019年,公司通过美国亚香向美国客户分别销售香兰素 1,669.62 万元、其他产品6,596.40 万元,合计销售金额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 16.18%,直接向美国客户销售金额为 12,432.14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24.34%;2020 年,公司通过美国亚香向美国客户分别销售香兰素 1,516.78 万元,销售其他产品 6,007.86 万元,合计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13.09%,直接向美国客户销售金额 14,574.7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25.36%;2021 年,公司通过美国亚香向美国客户分别销售香兰素 409.51 万元,销售其他产品 7,307.48 万元,合计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 12.43%,直接向美国客户销售金额 16,425.6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 26.45%,公司被加征关税的对美国销售产品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相对较大。如果未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升级,美国进一步提高加征关税的税率或前述情形长期存在,公司直接向美国客户销售的产品因客户需承担新增关税成本,客户实际采购成本将进一步升高,未来公司美国客户可能要求公司降低销售价格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从而影响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同时,通过美国亚香向美国客户销售产品需由公司承担关税成本,公司将面临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此外,中美贸易摩擦会导致公司面临竞争的压力增大,进而影响公司美国出口业务规模的增长,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香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丁香油、天然薄荷脑等天然香原料及己二醇、2-溴丙烷等化工原材料。其中,天然香原料的价格易受天气、产地、产量等因素影响,化工原材料受原油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波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性事件仍有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或内部采购管理措施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采购价格较高,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72%、72.29%和67.97%。若上述主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来发展计划发生变化,需求下降,或因为公司在产品品质、及时交付以及持续竞争力等方面出现问题,导致主要客户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凉味剂产品主要为WS-23产品,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分别为10,047.63万元、9,664.79万元和14,892.80万元,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87.98%、75.40%和72.55%,其中玛氏箭牌销售占比较高,各期分别为70.20%、50.21%和45.46%,WS-23产品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在WS-23产品上对玛氏箭牌存在一定依赖。如未来玛氏箭牌减少WS-23产品的采购规模或降低采购价格,将会影响公司该产品销售收入及产品利润。

(五)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滑导致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6.36%、79.82%和 73.46%,呈整体下
降趋势,一方面是受 2018 年 8 月公司收购江西亚香后存在生产管理整合过程,报告期内昆山亚香生产设备逐步完成拆除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天然香料生产占比较高,其生产存在多品种、小批量、价值高的特点,实际生产中不同产品切换需要对反应釜等生产设备进行彻底清洗,从而对公司实际生产时间及产品产量产生影响导致。

    受武穴坤悦、南通亚香短期内新增产能较大,产能爬坡需要一定过程,以及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特点、市场供求、行业竞争、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储备等影响,公司存在需经历产能爬坡阶段、生产天然香料品种增加、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或市场拓展不利等因素引致的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滑导致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较上年同期延期复工,以及因物流等因
素导致公司 2020 年初部分订单延期交付,进而对短期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产品出口地主要为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且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27%、68.58%和 67.58%,占比相对较高。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欧洲、美国等国家或地区的扩散,若公司主要客户国际香料香精、奇华顿、芬美意等因新冠肺炎疫情遭受停产停工、限制物流等不利影响,前述不利影响将进一步传导至公司,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305.05万元、28,668.62万元和30,869.75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89%、28.96%和29.02%。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半成品的金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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