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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铜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5

铜冠铜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3-04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 2023 年 6 月 1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
9 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丁士启先生、甘国庆先生、陆冰沪先生、陈四新先生、谢晓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於恒强先生、丁新民女士、张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现任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不含职工董事)
一、丁士启先生:

  丁士启,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9 年
2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合肥铜冠国轩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合肥铜冠国轩公司董
事长;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副总工程师、专家委成员,安
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铜陵有色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专家委成员,安徽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铜陵有色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专家委成员,安徽铜箔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有色控股公
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铜冠矿建董事长;2020 年 6 月至今
任铜冠铜箔董事长;2022 年 6 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铜陵有色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铜陵有色副董事
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士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甘国庆先生

  甘国庆,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经济师。2003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历任铜陵有色经营贸易分公司(商务部)
高级职员、副经理(副部长),铜陵有色上海投资贸易公司副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历任铜冠有限副经理(2014 年 6 月起主持工作)、合肥铜冠
经理,2017 年 2 月起任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
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董事、经理,铜陵铜冠执行董事、经理;
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经理,合肥铜冠经理,铜陵
铜冠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
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执行董事,铜陵铜冠执行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铜冠董事长,铜陵铜冠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国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陆冰沪先生

  陆冰沪,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化
工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9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
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铜材厂厂长助理、铜材公司经理助理;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合肥铜冠制造部部长;2011 年 2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铜
冠有限党委委员、副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铜冠有限党委副书记;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铜冠有限党委书记、副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铜冠有限党委书记、副经理,兼安徽省铜基电子材料及加工技术工程
研究中心主任;2020 年 6 月 2022 年 10 月,任铜冠铜箔党委书记、董事、副总
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铜冠铜箔党委书记、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
合肥铜冠董事,铜陵铜冠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安徽省有色金属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冰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陈四新先生

  陈四新,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
经济师。2002 年 11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铜陵有色国际贸易分公司风控经理;

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副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铜冠铜箔董事;2022 年8 月至今,任铜陵有色经贸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四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五、谢晓昕女士

  谢晓昕,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大学。2013 年至 2016 年,就职于联合国及下设机构。2016 年至 2019 年,任全球绿色发展署中国项目部主任。2019 年至今,任北京昕昕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於恒强先生

  於恒强,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毕业。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学副教授,合肥、黄山、淮北和淮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获 2004 年度“中国优秀仲裁员”称号。先后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多篇,参编过《律师学》、《实用司法精神病学》和《中国人身权法律保护判例研究》等著作。曾担任安徽省重点社科项目《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和《现代调解制度构建基础理论研究》的研究任务。多年来,先后担任过安徽省军区,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物资储备局、安徽省文化厅、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 43、40 研究所、皖新传媒、安徽大学等多家事业单位和中外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於恒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丁新民女士

  丁新民,女,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历。曾任铜
陵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并于 2001 年 1 月评聘为副教授,2020 年 1 月退休。2012
年 6 月参与了“风险视角下安徽省小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研究”、“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研究”两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项目课题申报并获成功;2013 年 10 月参与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中级财务会计》的申报并立项;2017年在《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上发表了“基于职业胜任能力的财务会计课程与教学改革”、在《中国商论》上发表了“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规范”和“营改增对租赁业的影响”的论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新民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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