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725.388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834 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或“平安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0,725.3886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1.80 元/股(不含 21.8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21.8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7,5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21.80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7,500 万
股的配售对象,按照申购时间从晚到早,将申购时间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
14:36:01:956(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21.80 元/股,申购数
量为 7,50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 14:36:01:956 的配售对象,
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19 个配售
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114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77,0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37,315,230 万股的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2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1月1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1月1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7.27元/股,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17.2723元/股。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证裕投资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108.808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战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12.4145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108.808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12.41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9%。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696.3937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17.2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9.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6.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99.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49.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7.27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处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9.39 倍。
(2)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 (扣非
前) 后)
600110.SH 诺德股份 0.0039 -0.0362 14.61 3,790.65 -
002288.SZ 超华科技 0.0230 0.0382 7.64 331.54 200.19
688388.SH 嘉元科技 0.7960 0.6994 130.14 163.49 186.06
均值 - - - 247.52 193.1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T-3 日)。
注 1:2020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T-3 日(2022 年 1 月 13 日)总股本。
注 2: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负值与异常值。
公司在产能布局、产品技术、核心设备、客户资源、品牌影响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①产能布局合理,产品技术领先。公司电子铜箔产品总产能为4.5万吨/年,其中PCB铜箔产能2.5万吨/年,锂电池铜箔2.0万吨/年,公司产能合理分布于
PCB铜箔和锂电池铜箔领域。技术先进性方面,发行人高频高速用PCB铜箔在内资企业中具有显著优势,其中5G用RTF铜箔已经量产,产销能力于内资企业中排名首位。锂电池铜箔领域,发行人具备当前市场可量产最领先的6μm锂电池铜箔大规模生产能力。同时,发行人已成功开发4.5μm极薄锂电池铜箔及高抗拉锂电池铜箔的核心制造技术并具备小规模生产能力,其商用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②核心生产设备先进。深耕铜箔行业十余年,依托于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发行人当前产线具备成熟的不同产品切换工艺,能够有效满足主要客户未来对高性能产品的需求。发行人在采购生产机器设备时,已结合未来铜箔发展趋势及潜在产能需求,自前述国际领先的铜箔设备生产厂商购置行业内最为先进的核心设备,为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打下坚实基础。③优质客户资源丰富。公司凭借自身生产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技术创新、快速响应等多方面的优势,与生益科技、台燿科技、台光电子、华正新材、沪电股份、南亚新材、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星恒股份等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核心供应商,获得了其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并多次被评为“优秀供应商”和“核心供应商”称号。④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地位高。发行人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CEMIA)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理事长单位,亦为国家标准《印制板用电解铜箔》主持修订单位,国家标准《印刷电路用金属箔通用规范》及行业标准《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主要参与制定者,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知名度,且公司“铜冠”品牌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公司自身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是业务拓展的重要保证。
本次发行价格17.2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49.0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7.2723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17.27元/股、发行新股20,725.3886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57,927.4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14,977.24万元(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