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7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议案》,根据项目建设资金的实际需求,同 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剩余超募资金8,667.85万元(含利息收入), 以实缴注册资本方式追加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正达凯”)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 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MEG一期60万吨项目”或“该项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8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 价格为35.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3,12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148,200,161.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4,927,838.08 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3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100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超募资金的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306,312.8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 141,099.1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指定项目用途 的超募资金为136,900.00 万元;未指定项目用途的超募资金余额及相应孳息为 8,667.8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下同),上述剩 余超募资金按规定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宁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三家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经指定项目用途的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审批程序 超募资金计 实际使用金额(截
划投入金额 至2023年9月30日)
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
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扩建 会决议审议通过 50,000.00
(三期) 55,451.86
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注1)
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扩建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000.00
(三期)(追加投资)
20000m3乙二醇储罐技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1,900.00 1,900.00
项目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MEG一期60万吨项目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80,000.00 79,942.96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合计 - 136,900.00 137,294.82
注1:项目“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扩建(三期)”,由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利息支付,导致超募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大于计划投资金额。
注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为准。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23年3月24日 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项目暨增资项目实施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通过 向子公司正达凯增资方式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基本情 况、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投资进度计划、主要风险等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 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项目暨增资项目实施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截至本公
告日,正达凯已经取得了MEG一期60万吨项目实施现阶段所需的有关部门审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追加投资该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对MEG一期60万吨项目进行追加投资的原因及安排
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在项目预算总投资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8,667.85万元通过实缴正达凯注册资本方式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该项目的剩余资金需求将通过企业自筹及银行借款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原计划投入 本次拟追加投 本次追加投入后拟
超募资金 入超募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合计
MEG一期60 600,000.00 80,000.00 8,667.85 88,667.85
万吨项目
(三)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加强项目募集资金管理,正达凯已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正达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用于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助于保障项目工程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助于保障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按期建设、投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金追加投资MEG一期60万吨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