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215 深市 中汽股份


首页 公告 中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二级筛选:

中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3

中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51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33,06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申购价格高于 5.60 元/股(不含 5.6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申购价格为 5.60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9,000 万股(不含 9,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 5.60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
于 9,0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14:54:06:765 的配售对象,按
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32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118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75,960 万股,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66,786,570 万股的1.012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8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2 月 2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80 元/股,不
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为其他战略投资者。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499.9999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6.6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453.0001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3.8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0.2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3.6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0.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8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汽股
份所属行业为“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T-4 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41 倍。本次发行价格3.8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53.6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65.38%,有以下四点原因:

  第一,公司综合服务水平较高。公司场地类型齐全、技术指标先进,法规类和研发类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均能满足各类型客户的主要需求。同时,公司已经取得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认监委等主管部门涉及汽车试验场法规认证的各项资质,并取得欧盟、巴西等有关地区、国家关于轮胎出口认证的相关资质。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标准、一站式便捷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第二,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公司是国内总占地面积较大、总试验道路里程较长、总安全容量较高的大型综合类汽车试验场,是国内最主要的第三方综合性汽车试验场之一,相关场地道路设施的里程、车速、特征路面种类等技术指标均在行业排名前列。2017 年至 2019 年,在交通部试验场、重庆西部汽车试验场、襄樊汽车试验场和中汽股份试验场四家国内主要的汽车试验场中相对市场份额占比超过 50%,具有相对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水平。

  第三,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5.48%、73.90%、73.36%和 73.96%,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净利率为 40.63%、39.85%、34.13%和 36.21%。公司能够为各类客户提供一站式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同时拥有先进的试验场管理信息化系统以及丰富的汽车试验场管理运营经验,场地服务质量具有可靠保证,公司提供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具有较高的附加值。
  第四,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重视将各领域的领先技术运用于技术服务中,在经营发展中培养了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为持续提升公司场地试验技术服务能力奠定专业的人才基础。公司累计取

  得各项专利 26 项,上述专利通用性较强,应用范围较广,为公司后续试验场地
  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提供了创新基础。

      (2)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日股  2020年扣  2020年扣非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EPS  后EPS(元/  盈率(倍)-  盈率(倍)-
                    (元/股)  (元/股)    股)        扣非前        扣非后

002967.SZ  广电计量    22.21    0.4092      0.2570        54.28          86.42

601965.SH  中国汽研    15.23    0.5645      0.4972        26.98          30.63

                        平均值                              40.63          58.53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3.8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53.60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
  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75,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3.80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125,628.0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
  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
  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
  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3.8024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 3.80 元/股、发行新股 33,06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
集资金总额为 125,62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027.0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600.92 万元(如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