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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4

金杨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会
成员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 2024年 7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建林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杨建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7 月 2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晓宏女士(召集人)、王尚虎先生、华剑锋先生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同意王尚虎先生(召集人)、王晓宏女士、杨建林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杨建林先生(召集人)、周勤勇先生、华剑锋先生、朱斌先生、郑洪河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郑洪河先生(召集人)、王尚虎先生、杨建林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晓宏女士(召集人)、王尚虎先生、华剑锋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尚虎先生(召集人)、王晓宏女士、杨建林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杨建林先生(召集人)、周勤勇先生、华剑锋先生、朱斌先生、郑洪河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郑洪河先生(召集人)、王尚虎先生、杨建林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选举完成,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建林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杨建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杨浩先生、周勤勇先生、潘惠荣先生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聘任杨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聘任周勤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聘任潘惠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过祖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鉴于杨浩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杨浩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云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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