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在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7,41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事会
秘书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完善经营机制,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2. 发行股票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372.1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具体数量以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
4.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为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综合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最终股票发行方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交所开立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7. 拟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8.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7,414,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安排,为合理使用上市募集资金,现制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金额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年产50,000吨赤藓糖
77,000.00 77,000.00 公司
醇及技术中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公司
合计 90,000.00 90,000.00 -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实施节奏、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市场环境等情况稳步推进投资建设。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投资额,则多余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用途;如有不足,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7,414,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安排,现制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7,414,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安排,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如下: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具体事宜,授权范围包括:
1. 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出向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于获准发行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2.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
授权,确定和实施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区间和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上市地点等有关事项;
3. 审阅、修订及签署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合同及其它有关文件;
4. 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重要性排序、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要合同等;
5. 根据公司需要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公司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7.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相关制度;
8. 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9. 办理与实施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10. 本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4 个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7,414,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安排,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上市后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称“章程(草案)”)。该章程(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7,414,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相关主体出具了有关承诺,并提出了约束措施。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7,414,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政策要求,就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事项,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7,414,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