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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9

国泰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缩短会议通知时间,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以口头方式通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召开。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6月1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人数为7人,董事刘翔、刘晓松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陈柏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陈柏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其他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刘晓松、李东升、陈柏校  刘晓松

 提名委员会              李东升、池仁勇、陈柏校  李东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池仁勇、刘晓松、陈柏校  池仁勇

 战略委员会              陈柏校、夏玉坤、池仁勇  陈柏校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其他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夏玉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其他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洪根惠先生、何建刚先生、沈家良先生、王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其他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陈华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其他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沈家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其他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田群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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