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08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沈美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持有公司股份 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的董事沈美娟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1%,减持期间自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期间)。近日公司收到沈美娟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美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 减持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比例 减持股份来
名称 方式 (元/ (元/股) (股) (%) 源
股)
沈美 集中竞 2025/1/22 40.11- 首次公开发
价交易 - 41.00 40.42 150,000 0.11 行前取得的
娟 2025/2/11 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沈美娟 合计持有股份 770,000 0.56 620,000 0.45
其中: 192,500 0.14 42,500 0.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7,500 0.42 577,500 0.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美娟女士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沈美娟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一致行动人,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沈美娟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完成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