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 44,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0,431,415.0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3,568,584.92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99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主体
1 年产 230 万套(张)绿色循 25,865.17 25,865.17 喜悦智行
环包装建设项目
2 绿色可循环包装租赁及智 9,489.38 9,489.38 宁波传烽
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66.75 4,966.75 喜悦智行
合计 40,321.30 40,321.3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230 万套(张)绿色循环包装建设项目”,“绿色可循环包装租赁及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403,213,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募资金净额为 80,355,584.92 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8,035.56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41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41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82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41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
2、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41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华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