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智控”、“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192.02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821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2,192.029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84.25 元/股(不含 84.2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4.25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660 万股(不含66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4.25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66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T-4 日)14:42:20:355 的配售对象中,
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往前排列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93 个配售对象,对应的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1,01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096,730 万股的 1.00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1.1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7 月 2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北路智控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562,034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2.56%。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288,04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62,034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56%。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726,009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71.17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1.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4.7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2.3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71.17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北路智
控所属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止2022年7月15日(T-4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为44.88倍。本次发行价格71.1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4.7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7
月15日(T-4日)发布的“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
(2)截至2022年7月15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收盘
价(2022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年 7 月 15 非前 EPS 非后 EPS 非前市盈 非后市盈
日,人民 (元/股) (元/股) 率 率
币)
300099.SZ 精准信息 6.70 0.2848 0.2687 23.53 24.94
300480.SZ 光力科技 15.35 0.3358 0.1921 45.71 79.90
688418.SH 震有科技 8.92 -0.5244 -0.5907 - -
300275.SZ 梅安森 13.19 0.1553 0.1413 84.93 93.34
688078.SH 龙软科技 43.45 0.8833 0.8314 49.19 52.26
平均值 50.84 62.61
资料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2年7月15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由于震有科技2021年扣非前后EPS为负值,扣非前后市盈率属于极端值,因此未纳入扣非前后市盈率均值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71.1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4.72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7月15日(T-4日)发布的“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6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072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63.76%,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560,73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62.51%,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623.93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金融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60,836.72万元,本次发行价格71.17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06.7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71.17元/股、发行新股2,192.0290万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0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925.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43,080.79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北路智控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