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需求等情况,通过邀请招标的选聘方式,公司拟聘任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 年 7 月 20 日
转制日期:2022 年 7 月 1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827 号 0649 幢 201-220 室。
首席合伙人:罗国芳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科信从业人员总数 121 人,其中合伙人 17
人,注册会计师 63 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 人。
浙江科信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 5,002.0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52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元。2022 年无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653.68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国芳,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0 月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经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过 IPO 申报报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家,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小旭,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6 月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浙江科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2023 年度审计费用共 13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
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公司2022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保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需求等情况,通过邀请招标的选聘方式,公司拟聘任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浙江科信进行了充分沟通,
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监督选聘过程,并对浙江科信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浙江科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请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变更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即该议案获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浙江科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请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浙江科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浙江科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