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规定,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0.73 元,募
集资金总额921,9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3,730,018.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8,169,981.2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1]4495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6,085.14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5,759.91 万元,本报告期使用 30,325.23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6,085.1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0,344.55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82,817.0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36,085.14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6,929.7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0.00
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税额 534.98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1,056.66
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 20.7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0,344.5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
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用于建设“年产 12 万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家居用品项目”的超募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及保
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 2022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账户的活期存款余
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初始 截至 2022 年 12
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月 31 日余额
存储金额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4904893510821 10,000.00 0.00
司宁波镇海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410007880100000072
2 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 7 22,531.07 10,427.35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405007880180000117
3 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 3 15,000.00 8,072.05
支行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20021410120100052 10,023.00 4,994.68
司宁波镇海支行 085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02680309035 26,604.00 6,850.47
司镇海分行
合计 84,158.07 30,344.55
注 1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镇 海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94100078801000000727 中 10,367.14 万元在其子账户 94100076801000000719 存放。该子账
户无结算功能,系募集资金专户 94100078801000000727 加载了通知存款业务自动产生的子账号。通知存款业务终止时资金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注 2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海 曙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94050078801800001173 中 8,066.92 万元在其子账户 94050076801400000937 存放。该子账
户无结算功能,系募集资金专户 94050078801800001173 加载了通知存款业务自动产生的子账号。通知存款业务终止时资金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867.87 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35.87 万元,共计人民币 7,303.74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474 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
募集资金总额 82,817.00 入募集资金 30,325.23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