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1,198,813.8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3,297,183.2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7,329,718.32 元后,2021 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5,967,464.89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82,299,195.17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8,266,660.06 元,合并报
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2,760,981.61 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2,760,981.61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考虑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拟以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4,0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同时考虑公司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作出的恰当决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