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联科技”)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856.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0.73 元,募集资金总额 921,900,000.00 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3,730,018.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8,169,981.2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验,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951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 10,023.00 10,023.00
建设项目
2 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及 26,604.00 26,604.00
高端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6,627.00 46,627.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9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8,169,981.20 元,超募资金净额为 361,899,981.20 元,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0.00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856.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856.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856.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0,856.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856.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家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家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谨慎、认真地制订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