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公司章程》的其他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及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国务院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日经深圳证券交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1
1 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核准,首次向社 年 11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
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万股,于 2021
所”)创业板上市。 年 12 月 28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
2 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Aoni Electronic
Co., Lt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89.6465万
3 元。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4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5 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 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
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
持有的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所对 持有的深圳市奥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所
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注册资 对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注册
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公司发起人股东所 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公司发起人股东
持股数、持股比例如下: 所持股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
持股数 下:
序 发起人名称 (万 持股
号 比例 持股 出资 出资
股) 序 发起人 数 持股 方式 时间
深圳奥信通创新投资 号 名称 (万 比例
1 有限公司 2600 65% 股)
6
深圳前海汇鑫投资合 深圳奥
2 800 20% 信通创 净资 2016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年 8
1 新投资 2600 65% 产折 月 10
深圳前海中泰富兴投 有限公 股
3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00 10% 司 日
伙)
4 吴世杰 102 2.55% 深圳前
海汇鑫 净资 2016
5 吴斌 60 1.5% 投资合 产折 年 8
2 伙企业 800 20% 月 10
6 吴承辉 38 0.95% (有限 股 日
合 计 4000 100% 合伙)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深圳前
海中泰
富兴投 净资 2016
3 资合伙 400 10% 产折 年 8
企业 股 月 10
(有限 日
合伙)
净资 2016
4 吴世杰 102 2.55 产折 年 8
% 股 月 10
日
净资 2016
5 吴斌 60 1.5% 产折 年 8
股 月 10
日
净资 2016
6 吴承辉 38 0.95 产折 年 8
% 股 月 10
日
净资 2016
合 计 4000 100% 产折 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