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3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建军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1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如皋市申徐村一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号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54,323,68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62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名,代表
股份 54,313,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64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名,
代表股份 9,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7%。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745,2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4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735,2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01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137%。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4,320,3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3,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41,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1%;反对 3,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4,313,9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0%;反对 9,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5,4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4%;反对 9,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4,320,3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3,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41,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1%;反对 3,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台(套)电池箱体生产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4,320,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42,2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320,3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3%;反对 3,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股东冯建军和冯峰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41,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1%;反对 3,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4,320,3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3,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41,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1%;反对 3,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秦伟、李超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