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2-002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28,672,350.28 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810,000.00 元,共
计人民币 30,482,350.28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8.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78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065,028.3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7,718,9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58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作计划,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所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项目备案情况
额 资金金额
1 汽车大型复杂内外饰模具扩建项目 36,449.45 36,449.45 皋行审备
(2020)47 号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8,061.37 8,061.37 皋行审备
(2020)48 号
合计 44,510.82 44,510.82
三、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汽车大型复杂内外饰模具扩
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28,672,350.28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前期投入自筹资金予以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 本次置换 占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 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金 拟投入金额
额 金额 额 的比例(%)
1 汽车大型复杂内外 36,449.45 36,449.45 2,441.85 2,441.85
饰模具扩建项目 6.70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8,061.37 8,061.37 425.39 425.39 5.28
合计 44,510.82 44,510.82 2,867.24 2,867.24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8,672,350.28 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7,906,500.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1月7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810,000.00元(含税)。本次公司拟置换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810,000.00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期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0007 号)。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前期投入,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0,482,350.28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30,482,350.28元。
3、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0,482,350.28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482,350.2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4、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0007号)。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2年1月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有关决议文件,同时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超达装备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0,482,350.28 元,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计师事务所也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超达装备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0007号);
5、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