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鸥玛软件: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鸥玛软件: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业务信息: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275,105.65 万元,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2021 年度
50,968.97 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6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梦兰,201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
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6 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 月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4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能满足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充分的事前审核,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1、《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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