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6-004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胡宇先生和赵景辉先生。现保荐代表人胡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张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胡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刚先生和赵景辉先生,持续督导期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胡宇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6 日
附件:
张刚先生简历
张刚先生,拥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11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博通集成(603068.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鸥玛软件(301185.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利群股份(601366.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丰光精密(920510.BJ)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利群股份(601366.SH)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玲珑轮胎(601966.SH)非公开发行项目、尤洛卡(300099.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张刚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