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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81 深市 标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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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标榜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
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胡跃年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奇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对外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 n )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陈南先生、沙昳女士、吴国忠先生、胡跃年先生、刘斌先生、王金湘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 n )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的独立董事胡跃年先生、刘斌先生、王金湘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沈皓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0,951,643.63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791,973.21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2.79%。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 n )的《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700万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850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在公司 2024 年上半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以不高于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 n )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审议,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中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薪酬方案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中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因本议案与全体委员相关,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与全体董事相关,因此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审议,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沈皓先生、施明刚先生
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审计委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14:30 在江苏省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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