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各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由于本合同履行期较长、金额较大,在履行过程中,如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全面履行;
3、本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阳江泽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泽宇新能源”或简称“乙方”)于近日与广东润龙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龙铸造”或简称“甲方”)签署了《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乙方在甲方的建筑屋顶上建设 90MWp 光伏发电站,该项目的投资费用由乙方承担,预计总投资约 3.4 亿元。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剩余电量上网,甲方根据消纳的电量享受相应电价优惠,项目合作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东润龙铸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700MA51RT8P9J
住所: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纵二路西 7 号
法定代表人:杨圣友
注册资本:117,2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风电工业装备的铸铁件,铸钢件,铸造用材产品的铸造,加工制造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广东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8.1911%的股权。
润龙铸造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润龙铸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约方情况
甲方:广东润龙铸造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阳江泽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合作概况
广东润龙铸造有限公司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纵二路西 7 号,按 1.25:1 容配比进行建设,实际建设规模为90MWp,投资总额约 3.4 亿元人民币。
乙方在甲方无偿提供的场地内建设 90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已建成的园区建设装机 50MWp 光伏电站,规划园区建设完工具备条件后建设装机 40MWp 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多余电量上网,以实现甲方节能降耗。本协议电站装机容量为预估值,最终以实际装机为准,由乙方分期实施建设。
合作期内,甲方无偿提供场地作为项目建设场所,并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工作。乙方负责该项目投资及建设,负责该项目运营、管理、维护以及在以上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3、收费定价依据
按照甲方实际用电量为准计算电费。乙方电费收取标准是依据合同规定的项目范围确定的价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合同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
4、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起始日为项目并网发电之日,项目合作期为 25 年。
5、项目资产所有权
乙方单独享有本项目资产所有权及各级政府给予本项目的补贴(若有)等,碳排放交易为甲方享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解除而转移。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相关收益测算指标良好,具备经济可行性,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交易双方建立更深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新能源业务拓展,加快新能源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3、本协议为日常经营协议,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存在的风险
1、合同各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由于本合同履行期较长、金额较大,在履行过程中,如受政
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全面履行。
2、项目建设用组件等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因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导致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及各项费用,降低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