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2]0448 号《审计报告》,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28,025,021.5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22,802,502.1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06,771,847.75 元,母公司 2021 年
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11,994,367.17 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7 元(含税),
共计派发 62,04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既考虑到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兼顾了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本次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