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 2024-029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1)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如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打新基金等保
本型、低中风险型的理财产品;(2)国债逆回购;(3)货币型基金;
(4)国开债;(5)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信托产品;(6)其他符合
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
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并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指定品种,使用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二)投资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如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打新基金等保本型、低中风险
型的理财产品;
2.国债逆回购;
3.货币型基金;
4.国开债;
5.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信托产品;
6.其他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
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
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上市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五矿证券
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天亿马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 2024-019)、《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面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在审议
的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得将闲置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
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
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
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
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议》;
(三)《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