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5,563,609.6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56,360.9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4,576,144.61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7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953,400元(含税),分配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16%。本次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